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簽訂定型化契約 坐月子有保障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到坐月子中心坐月子已經成為潮流,衛生署也公布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以保障民眾的消費權益。



坊間的坐月子中心必須符合衛生署的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才能合法立案為產後護理機構。衛生署指出,截至99年7月底,全台已經有100家合法立案之產後護理機構。而衛生署也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公布產後護理機構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約範本。

根據規定,產後護理機構服務內容包括:由醫師或護理人員對產婦及嬰兒作健康狀況評估、護理人員應提供24小時服務、產婦健康恢復及嬰兒哺乳、照護教導課程並提供產婦或嬰兒居住場所、提供產婦或嬰兒膳食、哺乳、衣物及洗滌等服務等。

另外,定型化契約中,為了避免業者收取高額定金,規定坐月子中心如果需收取定金者,定金收費不得逾總金額10%。由於使用坐月子服務費用高昂,為了避免消費者繳交定金後因其他原因解約而被業者全額沒收高額定金,訂定進住日前解約之定金階梯式退費標準。民眾如果想要了解坊間的合法產後護理機構名單,可在衛生署網頁http://www.doh.gov.tw上進行查詢。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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