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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0日 星期日
黃淑芬為小市民發聲 網路工作收入未達起徵點免受罰
網路行銷業務蓬勃,國稅局經常宣導相關營業登記及課稅規定,但民眾仍有不解之處,台中市議員黃淑芬發揮馬上辦精神,陪同求助的民眾前往國稅局台中分局說明,協助符合稅法之後,免於受罰。
黃淑芬表示,台中市民吳國豪因業餘興趣,在無名小站架設個人工作室,經常將個人作品放置於網頁上分享網友,偶爾協助親友拍攝婚宴活動,並沒有在網路上刻意招攬或報價,自認為並非營業行為,因此沒有向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卻遭到檢舉,必須到國稅局說明。
經過國稅局承辦人員解釋之後,黃淑芬表示在網路上銷售貨物或勞務的行為已經相當普遍,而依據財政部規定,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每月收入未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每月收入沒有超過4萬元,可以不必申請營業登記不必繳稅。經過黃淑芬的溝通,吳姓市民在國稅局台中分局人員協助下,已經提出書面說明。因為符合規定不必登記更可免於受罰,黃淑芬指出,這些案例及經驗也可以提供給更多人瞭解,在符合法令的情況下,可以透過網路安心工作。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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