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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盜用無線上網 最重罰150萬!
民眾在家,要上網除了透過有線網路之外,其實還能使用無線網路,透過無線基地台,走到哪上到哪,不過台北市卻有一名男子,利用無線發送的特性,盜用鄰居家沒有設密碼的無線網路,偷偷上網完全不用付任何網路費,被檢方查出依違反電信法起訴,檢方認定,這種貪小便宜的行為和小偷一樣,最重可判處五年刑期,併科罰金150萬。
這是無線網路基地台,一般民眾裝在家裡,就是想能走到哪,都能上網。小小一台,能夠發射無線網路訊號,也因為如此,台北市有一名男子,看準了這個無線發射的特性,偷偷接收鄰居的無線網路,大肆上網,卻不用付半毛錢,貪小便宜的行徑,被檢察官依違反電信法起訴,像小偷一樣的行為,檢察官說,最重還可能被判刑五年,甚至開罰150萬。
打開筆電,幾乎搜尋的到別人的無線網路,但搜尋到,不代表你可以使用。拿著筆電離開無線網路基地台,還能上網嗎?一下訊號強,一下訊號弱,但還是能上網,無線網路發射無界線,走到哪都有無線網路訊號,但使用者付費原則,要想上網,別當個小偷,乖乖付錢,免的被罰。
文章來源: 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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