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

陸中藥材進口3程序 源頭管控


旺報【記者楊慈郁/台北報導】



台灣目前的進口中藥材,9成以上都來自大陸。行政院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昨日表示,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並生效之後,將從境外源頭開始管制,要求陸方在輸出前按照我國提供的檢驗標準先進行檢驗,並出示證明文件,方可進口。

邊境抽驗未過關 銷毀

中藥材進口將經過3道程序,嚴格把關:包括源頭檢驗、海關抽驗、市場抽驗。為防範陸方檢驗結果出現造假或失誤情況,甚至是走私,除了源頭管制,中藥材一旦在邊境抽驗過程未過關,會立即銷毀;最後,相關單位還會不定期前往市場抽查。

目前我方已給大陸總共89項中藥材的檢驗標準,包括:人參、紅棗、當歸、枸杞、黃耆等常用中藥材,未來都必須通過檢驗標準才能進口,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蕭美玲表示,執行檢驗工作的工作組,會由雙方各自的相關負責單位組成。大陸方面應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而我方則可能是中醫藥委員會甚至是相關檢驗部門負責。

港口防疫能力 將提升

傳染病防治是此次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的另一重要項目。歷經2003年的SARS,H1N1新型流感,蕭美玲說,在協議簽訂之後,將能提早得知疫情,提早作防範;希望能提升港口防疫能力,阻絕疫情於境外,不進入台灣。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局長張峰義說,兩岸簽訂正式協議後,雙方來往才有憑據,對於疫情防治可以爭取更多空間和時間。只要可以提早得知疫情,儘管只是多一、兩天時間準備,都有很重要的意義,可以減少很多人員的傷亡。他說,「雙方在互信基礎上,消息來源將較穩定,也較可靠。」

預計在第六次江陳會中簽訂的「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是兩岸恢復制度性協商以來簽署的第15項協議。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表示,這是有史以來,條文最多、涵蓋內容最廣泛,且具體可行的協議。

醫藥衛生協議 4領域

而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是否會在第六次江陳會上宣布,陸委會特任副主任委員劉德勳表示,雙方都還有一些進度需要努力,目前沒有這項規畫。至於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很可惜這次沒辦法簽,但是雙方態度都相當積極。

賴幸媛昨日下午偕同行政院衛生署以及經濟部相關官員,共同召開「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背景說明會」。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中,內容涵蓋4大領域,包括傳染病防治,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中藥材安全管理及研究,以及緊急救治。

文章來源: 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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