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 星期二

智財協議上路 兩岸交流邁向新里程


山寨充斥,成了廠商及創作者心中最痛。立法院臨時會二讀通過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合作協議,讓兩岸在智慧財產權的交流上,寫下歷史新頁。兩岸將本著平等互惠原則,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和植物品種權的保護和交流。雙方並將建立認證服務和協處機制,打擊盜版和仿冒,對創作者而言,將有一個更安心的創作空間,對企業而言,將有助於建立起台灣品牌的形象。



◎電影剛上映 盜版滿街跑

「一頁台北」、「艋舺」、「海角七號」等台灣電影近年來大放異彩,不只叫好,同時也叫座,讓台灣電影界再度充滿了蓬勃活力。但是對創作者而言,最痛心的事情莫過於心血結晶被人盜取。知名台灣導演朱延平常到大陸或東南亞宣傳電影,但是他發現經常電影才剛上映,就可以買到清晰的盜版影片,這不光是影響了大陸市場,連東南亞市場都受到波及。朱延平說:『(原音)到近期周杰倫拍的功夫灌籃還有刺陵,上片第一天就有槍版出現,槍版就是在戲院拍的,有觀眾笑聲那種,不太清楚的,賣5塊錢。到第二天清晰版就出現了,清晰版就是7塊錢,不只是碟片出,網路全部第二天全部跟進,網路遍佈全亞洲。我們心痛難過的是,當我們宣傳團到了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香港宣傳時,所有當地還沒上演,只是大陸先演,所有觀眾都在跟我們討論劇情,我請問你這個電影在那邊再演,他的威力有多大?』

「一頁台北」的製片劉蔚然剛從北京宣傳回來,就買到了盜版的「一頁台北」,業者試圖想透過法律途徑解決,但是都徒勞無功,因此官方的協助對他們來說,非常重要。劉蔚然說:『(原音)比如說我們今年在大陸網路盜版出現的時候,其實我們透過一些管道跟方式,想了解關於盜版取締,或者一些依循法律途徑,或是希望它從網路上消失的管道,但是從海角七號的時候就試圖嘗試,但是都沒有具體成效,所以我們很希望在事情上有具體的可能性跟管道,告訴我們這個東西可以給台灣電影的導演或製作環境也好,有個正向作用。』

◎大陸侵權網站猖獗 流行音樂隨手「抓」

在華語音樂界,台灣則有著深厚的基礎,一個歌手從出道、出唱片、到開演唱會,以及販售週邊商品,唱片圈有著一套嚴謹的系統,因此台灣在華語市場有著主導而且無可取代的地位。周杰倫、蔡依林等台灣小天王、小天后,在大陸紅透半邊天,他們的歌曲人人朗朗上口,但是現在很多年輕人根本不買唱片,而是到大陸網站免費下載,越是當紅的歌曲越容易找到。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李瑞斌說,台灣音樂在大陸市占率高達7成,但是智慧財產保護卻相對弱勢。李瑞斌說:『(原音)我們很多音樂產品在還沒進入中國大陸之前,中國大陸的網站上已經有我們的音樂,蔡依林的、周杰倫的,很多人的音樂,而且這些沒經過授權的侵權網站,他不僅僅是滿足了中國大陸10幾億人口的市場,台灣很多網友、消費者,取得音樂的管道,也是在台灣上大陸的網站。』

◎商標搶先註冊 台灣業者傷腦筋

對創作者而言,音樂或電影代表著他們理念,對商人而言,商標則代表著公司的信譽。但是台灣的產品在登陸的時候,卻常常發現商標已經被搶先註冊,例如「士林電機」、「新東陽」等台灣知名廠牌,就遇過這樣的情況;但是申請異議等待裁決又要等上3年、4年,有時候甚至等不到結論,對業者來說是一個漫長又痛苦的過程。新東陽的法務經理朱若昱說:『(原音)關於異議時間實在太長,我們不希望再發生一次像羅馬磁磚的事情,12年還沒搞完一件事情,那個對任何企業都是很大的傷害,如果任何協商,誰是正牌?誰是真的?誰是假的?現在兩岸交流這麼頻繁情況下,其實很好查證,不需要在這邊花那麼多時間,一會兒商標局弄完到商品委,商品委弄完發現不行趕快走國台辦,這完全不走法律程序了。』

◎智財協議啟動 認證服務協處機制上路

這次兩岸智慧財產權合作協議中,兩岸同意給予對方確認專利、商標和品種權的優先權利,對電影和音樂從業人員來說,智財協議特別重要的是認證服務,也就是著作權的認證合作機制,另外協議中還訂出了執法的協處機制,兩岸必須共同打擊盜版和仿冒;保護著名商標、地理標誌;共同防止惡意的搶先註冊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就說,經濟部早已建立好一套機制,一等協議生效,馬上就可以服務業者,王美花說:『(原音)我們啟動這個機制,也可以幫助業界,不管是商標的、專利的、電影的、甚至唱片的,我們針對不同議題,相關SOP(標準作業程序)怎麼走,目前都在密集作業當中,一旦協議生效,我們就公告出來。』

文化創意一向是讓台灣人驕傲的軟實力,但是這份驕傲的背後,必須要確保創作者不受盜版威脅的自由揮灑空間,文化軟實力才能更上一層樓。大陸盜版猖獗,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不只台灣頭痛,日本、韓國也同樣傷腦筋,但是兩岸先簽了智慧財產保護協議,建立起官方聯繫平台,在兩岸關係上有著重大意義。對大陸來說,也可以學習如何尊重他人的創意,在彼此學習摸索的過程中,兩岸的交流已經邁向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文章來源: 央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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