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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 星期三
無樓梯使用權 得標法拍屋進不了門
台北縣板橋一名謝姓男子,去年標下法拍屋2樓;但1樓屋主認為他沒有樓梯通行權,拒絕讓他通過,而現在法院判決他勝訴,終於能進入家門。不過房子遭法拍的屋主堅稱,法院違法拍賣,樓梯也不屬於拍賣範圍,因此絕對不會讓得標者上樓,要抗爭到底。
遭法拍屋主廖太太:「你沒有通行權,你也沒有使用權,你根本不能進來,那他非要衝嘛!」
堅稱法院是違法拍賣,拒絕開門點交,儘管得標的謝姓男子和書記官、鎖匠,已經打開門鎖要強行進入,屋主一家人還是擋在門後,和對方僵持。就算現在被判決敗訴定讞,得讓出樓梯讓得標者上2樓,他們也要抗爭到底。遭法拍屋主廖先生:「我們保護自家的財產,家園的利益,我們不可能開放給他過,而且我們誓死抗爭到底。」
就是因為廖家人積欠銀行債務,祖厝的2樓和4樓遭到法拍,但因為樓梯在房屋左側的鐵門內,得標的謝姓男子得先經過廖姓屋主家,才能上樓進入2樓法拍屋,但屋主說法院是違法拍賣在先,加上1樓本來不屬於拍賣範圍,使用樓梯也得和他們協商,就是不讓得標者使用。
得標法拍屋主謝太太:「拍賣的時候它就是合併拍賣,你給人家分別拍賣,這已經就是無效的東西(拍賣),你根本沒有通行權,我們現在就是沒輒啊,要怎麼辦啦!」
得標的謝家人很無奈,一年多錢花了200多萬標下法拍屋,卻始終進不了家門!儘管現在法院認為,樓梯是通往樓上的必經通道,屬於共用共有,判決得標者勝訴定讞,但屋主就是堅持不讓,法拍糾紛還有得吵。
文章來源: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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