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生效後雙方適用優惠關稅待遇,財政部27日與中國大陸海關總署達成部分「原產地關務作業程序」協議,但還有部分「原產地規則」細節內容還有待後續
協商。
ECFA早收清單可望在明年元旦生效,大陸海關總署關稅徵管司司長高融昆26日訪台,與財政部關政司商討原產地規則相關細節,關政司長王亮表示,這是為了確保兩岸商品適用優惠關稅待遇,避免其他國家產品魚目混珠。
王亮指出,兩岸已對原產地證明格式、補發及保存方式取得共識,但在部分原產地認定上,因牽涉附加價值、稅號改變、特殊製程等,還有約40項較為敏感的項目,將留待下次會議再行討論。
文章來源: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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