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

性交易不設專區 江宜樺:列入重要參考


【記者史倩玲整理報導】內政部為了因應性交易除罪化,13日召開成人雙方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座談會。會中學者專家達成共識,未來性交易將不採專區規劃。內政部長江宜樺指出,性交易不採專區規劃將是內政部未來政策施行的重要參考。



民國98年11月,大法官做出性交易除罪化解釋。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66號解釋宣告,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罰娼條款將於100年11月6日失效。因此內政部在99年8月辦理兩場「成人間合意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相關議題」公聽會及一場專家座談會後,又於13日由內政部長江宜樺主持,召開第2場專家座談會。

內政部表示,在座談會中,學者多認為性交易除罰化可行,但卻政府不應將性交易產業化或商品化。學者也建議性交易除罰化之後,政府不宜採取專區方式規劃性產業,但性產業經營地點可以不影響兒童及少年發展為考量,避開兒少活動區域,並由地方政府在自治法規中規定營業地區。

而在性交易的經營模式上,學者建議政府可考量以個人工作室或3至5人合作經營模式規劃,較不適合公司型態。不過對於性工作者是否須要登記,學者專家並未有一致看法。

另外,性交易行為是否需要在社會秩序維護法增訂專章或另訂專法,以及刑法231條處罰性交易相關第三者之條文是否需要增修,與會學者意見不一,並無具體共識。內政部表示,未來將把性交易除罪化公聽會以及座談會所蒐整的不同配套措施,一併於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第18次會議中加以提出討論。

文章來源: 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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